第二十三届校运会开幕式

弘武中专校区宿舍楼

资助育人,筑梦成长!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全面落实精准资助,深入推进资助育人,进一步规范学校资助工作,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确保学校 2023年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619日召开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会议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巧娜老师主持,教练及班主任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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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为本学期资助工作开展提供了明确方向和整体目标,加深了教练和老师对本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认识,推动2023年学期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高质量顺利开展。

 

 

01.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1.两免一补

资助对象:两免资助对象为在小学(或者初中)就读的学生。一补对象为在小学(或者初中)就读的贫困学生。

一补标准:寄宿贫困生:小学每生每期500/初中生每生每期625元。

非寄宿贫困生:小学生每生每期250/初中生每生每期312.5元。

留守学生:小学每生每期500/初中每生每期625元。

 

2.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脱贫享受政策家庭、风险未消除三类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扶贫部门有学生电子信息档案;具有正式学籍。

资助标准:每生每期400元。

 

 

02.中职教育资助政策

 

1.中职国家免学费

资助对象: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

资助标准:登封市内普通中专每期850元,职业中专每期600元。

 

2.中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贫困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期1000元。

 

3.中职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

 

4.滋蕙计划

资助对象:

1)脱贫(继续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风险未消除)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风险未消除)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2)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

3)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省内的新生资助为每人 500 元、省外的新生资助为每人 1000 元。

项目资金的用途:

该项目资金用于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5.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与范围: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困难毕业生,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2)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4)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5)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03.中职教育资助政策

 

1.建档立卡

提供户籍县扶贫办盖章的贫困材料(需扶贫办主任签字留电话)

2.孤儿

提供孤儿证复印件或福利机构提供的材料。

3.残疾

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4.低保

当年 12月以后经过审验的提供低保证复印件,12月以前需要提供低保到账流水账单。

5.重点优抚对象

指退役残疾军人,提供证件。

6.家人因疾病花费巨额医疗费

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住院账单,医疗费必须在3万元以上。

7.因天灾人祸导致的贫困

因交通事故赔偿的需要提供交通肇事证明、事故协议。

 

学校资助工作始终坚持爱心、和谐、育人的工作理念,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为目标,构建了多位一体的资助模式,全面助力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